36365.net  > 生态建设  > 社会造林

目前国家对社会造林是如何规定的?其本质含义是什么?

设置字体大小:【 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  发布时间:2018-05-21


   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答: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》鼓励各种社会主体凭借自身的经济实力,依法直接从事林业建设,特别是鼓励宜林荒山荒地造林,从而加快国土绿化步伐,改善生态状况和人的生产生活环境。

  在林业建设活动中,经营主体必须遵守林业社会融资、广告宣传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依法经营,并自觉接受国家林业和工商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监管。国家对林权证、土地使用权证、种植、伐林、林木营销等各个环节均有相应的管理规定。

信息来源:36365.net管理员 | 责任编辑:36365.net管理员